辽宁:除尘布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7-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
发布时间 2015-07-10 15:35:1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7-17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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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代理公司受招标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对招标公司2015年三季度除尘布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项目名称:招标公司2015年三季度除尘布袋采购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品名
规格
材质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交货期限
除尘布袋
1150*455*25
加密封圈覆膜针刺毡
HJ/T327-2006
1000
20150707-20150930
除尘布袋
Ф160*7000mm
加密封圈覆膜针刺毡
HJ/T327-2006
1000
20150707-20150930
2、招标采购情况

(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5年三季度。

(2)本次招标采购,出于保供安全的需要,新进投标人不能独自中标。对新进投标人,若其中标价格与招标公司现有供方中标价格相同,则新进投标人的总中标量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量的30%;若其中标价格低于公司现有供方中标价格,则新进投标人的总中标量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量的50%。

(3)本次招标采购要求进行现场审核,若新进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拟中标人,在供货前需要现场审核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它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本次招标采购对中标单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10%进行收取。

二、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必须为生产型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采购品种的业绩优势。

(4)要求通过本次招标采购品种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非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招标代理公司网站下载)。

(2)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必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品种涵盖本次招标采购品种),同时要求提供该认证网页查询截屏并标明查询网址。

(4)需提供本次招标采购品种近两年主要销售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及装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所提供产品相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6)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不予返还。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三、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1、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招标代理公司406、407室报名。

2、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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