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青海风电项目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发布时间 2020-01-08 10:48:2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1-13 10:46 开标时间 2020-01-16 10:4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海拔在2979m~3189m之间,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凉寒冷。本项目主要规划装机规模300MW,共布置120台风机,包含5#、6#两个地块,具体布置为:5#地块(200MW)安装80台2.5MW的风机,6#地块(100MW)安装40台2.5MW风机。每台风机设置一座箱式变压器。5#地块(200MW)采用8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沙珠玉330kV升压站;6#地块(100MW)采用4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沙珠玉330kV升压站。本项目合同金额为1.395亿,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20日开工,2020年8月31日完工,总工期为285天。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P.O42.5

40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袋装P.O42.5

1000

 

合计

 

41000


注:竞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预计半年),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竞标响应人保证销售的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并应满足GB175-2007/XG1-2009《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75-2007/XG2-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175-2007/XG3-2018《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176-201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2847-2005等的规定,水泥中碱含量不大于0.6%。每一批水泥进场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3d/28d强度报告),均加盖鲜章。(在供应期间国家有新标准规范出台时,则按国家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竞标响应人必须提供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第三方检验报告报告,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需求。使用人进场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好,封口严密,不应出现受潮、结块、硬化等现象。在投入使用前使用人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水泥,将所有批次的水泥进行退场处理,将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一律由竞标响应人承担。

6.2、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所供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6.4、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最新规范要求。

6.5、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

7、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支持预付款,货到现场1个月内办理结算,办理结算第2个月根据报价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已结算金额80%的支付手续,再于结算月后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同时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取一票制结算。(注:因业主结量原因,首次支付为2020年3月)。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水泥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P.O42.5)。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免费。

2、有意参加竞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元整(¥500元)。支付竞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61050193004109999999

开户行:建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备注信息:青海风电水泥采购项目标书费

用途:标书费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照竞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竞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竞标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东路192号

邮编:650041

联系人:李慧

电话:0871-63323954、15368221635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赵楚

电话:18690896869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