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建脱硫脱硝装置联合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7-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辽宁省锦州市
发布时间 2014-07-28 14:21:1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8-15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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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热电公司燃煤锅炉新建脱硫脱硝装置
项目编号:2014-0024776-JZSH-0000031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热电公司燃煤锅炉新建脱硫装置项目是对公司热电公司煤电厂#1~#4(3×240t/h+220t/h)锅炉在原有1套烟气脱硫装置的基础上再新建1套烟气脱硫装置,作为现有脱硫装置的定期检修及故障备用。新建烟气脱硫装置按全厂最多3台锅炉运行的100%烟气进行设计,保证二氧化硫排放达到环保要求。热电公司燃煤锅炉新建脱硝装置对公司热电公司煤电厂#1~#4(3×240t/h+220t/h)锅炉增设脱硝装置,以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火力发电厂大气排放环保标准要求。
2、招标范围:烟气脱硫系统(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投料开车成功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总承包范围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烟气脱硝系统(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投料开车成功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总承包范围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3、标段划分:
第一子标段:公司燃煤锅炉新建脱硫装置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子标段:热电公司燃煤锅炉新建脱硝装置项目——EPC总承包。
4、实施地点:热电公司煤电厂
5、计划工期:开工时间 2014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15年9月30日。
6、付款条件
(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
(1)进度款支付:
1.1设备结算款: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发票支付设备价款的50%;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办理最终结算,余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按集团公司规定可不余留质保金。);
1.2工程进度款(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以实际工程进度按月进行结算,进度款每次最多支付金额为上报审核后金额的60%;工程形象进度到8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投运正常后办理最终结算,余留5%质保金(质保期2年) (按集团公司规定可不余留质保金。);
1.3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费用待全部提供完成后付款90%,余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按集团公司规定可不余留质保金。)
7、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第一子标段:烟气脱硫系统(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投料开车成功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总承包范围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第二子标段:烟气脱硝系统(包括工艺、电气、热控、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投料开车成功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总承包范围以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EPC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近3年具有石油化工企业EPC工程总承包且单笔合同额2亿元以上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年07月31日 16时3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6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公司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资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如需纸版招标文件,需增加售价¥100.00元人民币,并提前通知招标机构联系人。
5、招标文件费用
(1)形式:不限。
(2)办理程序:先到招标机构联系人处领取“收取招标文件费用通知单”,持此单到招标人财务部门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经招标人财务部门在通知单上确认缴费后,返回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8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公司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50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按集团公司规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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