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泾河瀛洲新苑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陕西省 | 咸阳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9-11-12
投标截止:
2019-11-18 16:06
开标时间:
2019-11-19 16:06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泾河瀛洲新苑项目部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材料,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院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西安四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泾河新城瀛洲新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8220平方米,约57.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7209.44㎡(含人防4644.7㎡),由4栋32层住宅楼(高度97.5米),1栋28层住宅楼(高度85.5米),1栋19层住宅楼(高度58.5米),一栋3层幼儿园(高度14.1米),一栋3层社区服务中心(高度13.5米)及一层(局部二层)地下车库组成。住宅均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及地下室车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社区服务中心耐火等级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8度。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泾河瀛洲新苑项目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总数

1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1500

53000m³

2

C20

m³

600

3

C25

m³

1700

4

C30

m³

20000

5

C35

m³

22200

6

C40

m³

7000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泾河瀛洲新苑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所有技术规范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6.2对于所供商品混凝土离析、塌落度、分层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商品混凝土不应夹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骨料、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如送到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观感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当天将不合格商品混凝土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6.3投标人所供商品混凝土塌落度、配合比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6.4计量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6.5检查每批商品混凝土的外表质量,商砼外观检查不应有离析、塌落度、分层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必须在以泾河瀛洲新苑二期项目为中心,运距20公里为半径的辐射范围内,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年生产能力不小于20万m³。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商砼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18 17:00: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61001636708052500383

收款单位账号: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开户行:建行咸阳金旭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0点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305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1号中国水电十五局

联系人:张珍婷

电话:18706704632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8292169097

邮箱:1836342643@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中国水电十五局水电大厦508室

邮编:710065

联系人:田新忠

电话:029-88758126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8758131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