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工程第六标段土建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19-11-11 13:37:2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8 13:35 开标时间 2019-11-28 13:3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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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工程第六标段土建工程项目部水泥,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为武汉市首条环线地铁,该线绕行三镇,将两穿长江,一穿汉江,分武昌、汉口、汉阳三期进行建设。全线长度为59.876km,共设站37座(全为地下车站)。

本工程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第六标段土建工程,全长为2.497km。本次水泥招标主要用于本工程车站及临建设施建设。

2、招标范围:水泥的销售、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袋装水泥

42.5

8200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第六标段土建工程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散装水泥

42.5

14200

合计:


22400

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暂定2020年2月16日开始,(具体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第六标段土建工程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水泥为泌水少、水化热低的硅酸盐类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含碱量(按Na2O当量计)不应超过0.6%,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0.2%,水泥细度不超过3500cm2/g;水泥及矿物掺和料满足规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相关规定要求,生产工艺要求为干法旋窑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地铁、高铁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厂家或代理商所供水泥必须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堡垒牌”水泥、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房牌”水泥、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峡牌”、水泥,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娲石牌”水泥)生产的水泥。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大写):壹仟元整(¥1000)。支付招标文件费采取现场现金收取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明泽第六区裙楼水电四局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六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45号江岸科技大厦四楼

邮编:430014

联系人:李华伟

电话:18717165787

电子邮件:82121664@qq.com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1823405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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