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119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青经投【2011】第52号批准建设,现对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工程配套O-SEPA选粉机设备的加工制造及交付使用,在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一. 项目名称:1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
二.招标内容:O-SEPA选粉机、粉体计量称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招标范围:O-SEPA选粉机 1台
成品细度(比表面积) 340~400 m2/kg 要求能力(合格成品) 180~200 t/h
喂料量 (最大) 630 t/h
粉体计量称(粉煤灰) 2台/套
五.投标报名单位要求:
(1)凡能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制造与招标设备类同设备3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国内同类的销售业绩和良好使用信誉;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我单位提供的电子信箱,若来人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六.报名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资质证;企业简介、近三年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及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9:00时—2011年12月26日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
八.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按上述内容向招标单位详细咨询领取招标文件和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谢绝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的进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