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13 开标时间 2023-04-1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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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竞争谈判公告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3-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1、本次采购货物:水泥40000吨,其中:

(1)P·II 52.5R水泥20000吨,品牌为海螺(广英海螺除外)、华润金羊或台泥。

(2)P·O 42.5R水泥20000吨,品牌为海螺(广英海螺除外)、华润金羊。

2、供货时间要求: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

3、交货地点: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厂区内。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争谈判,资格后审。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谈判前由谈判小组开启,确定成交人前不对响应人公布。

六、竞争谈判保证金:

1、竞争谈判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

2、缴纳时间: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采购文件规定账户。竞争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

七、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提供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销售业绩,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面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的页面,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且合同服务内容约定的水泥预估量不少于1万吨,如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水泥预估量,应附上相应的销售发票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响应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已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报名开始时间及报名结束时间:请于2023年3月31日16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17时 00分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名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2.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2、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3413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4、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及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5、响应人参与竞争谈判时间及地址:2023年413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11室。响应人需派代表即响应人在其响应文件中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自带电脑到现场参与竞争谈判会议。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竞争谈判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若因采购人的自身原因(如采购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采购无法再继续推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采购,不论本次采购成功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洲坦头村 邮编:511458

联系人:朱建标

电话:(020)84689690/13145776905

邮箱:12020093@gdg.com.cn

采购人: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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