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
发布时间 2018-07-16 10:09:3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7-20 10:07 开标时间 2018-07-20 10:0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谈判条件

招标公司承建的海口管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水泥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长96.47公里,总投资额约76.28亿元。工程建设区域在新区选择长流组团的西海岸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以及江东组团的灵山片区和桂林洋开发区分别实施。旧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和高压线入地等工程选择在新海港棚改片区、中心城区棚改区(包括博义、盐灶、八灶、锦山里等区域)和椰海大道分别实施。计划2016年7月1日开工,本项目按照建设计划分三期实施,每期建设期均为2年,运营养护期10年,项目总周期共计15年,主要工作内容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和移交。

2.2谈判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及粉磨站投标。

3.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招标公司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9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10其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鲜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2563678047@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海口管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2.4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2.5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2.6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7月16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2563678047@qq.com,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应在2018年7月16日15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将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答疑”或“补遗”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2小时内向采购人发函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即为谈判时间);递交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彤路昌明村102号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谈判

7.1谈判时间:2018年7月20日10时30分。

7.2谈判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彤路昌明村102号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7.3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从招标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扫码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