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钢筋、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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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8-07-12 09:34:0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7-16 09:32 | 开标时间 | 2018-07-16 09:3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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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文林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二区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2018】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内钢筋、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仁寿县宝马镇。
2.2建设规模:文林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二区处理规模为:一期15000m³/d。
3、标段划分情况:
3.1本次厂区内钢筋、混凝土采购共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5.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5.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上述检察机关网上平台查询下载的告知函,对查询告知函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验证。)
5.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1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68号世永国际商务中心3栋2单元10楼1001号(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