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6-15 10:07:0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7-03 10:05 开标时间 2018-07-03 10:0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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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委托,招标人以网上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新疆KLST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地处我国西北部边陲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tc地区,该地区与kskst接壤。工程从发源于tc地区ym县南部的巴尔鲁克山的t河上建闸引水,在C河建库蓄水,为位于em河南岸的k草原生态修复提供水源条件,生态修复的草原隶属于tc地区的tc市、em县、ym县、tl县等四县市。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装机18.8MW,年发电量3621kWh,C输水隧洞是本调水工程的控制性工程,设计输水流量16.2m3/s,建筑物级别为3级。C输水隧洞将C水库的库水自流输送到C电站的压力前池,经压力管道由厂房的发电机组发电。洞线总长约11.77km,底坡为1/1000,隧洞最大埋深约150m。隧洞按无压城门洞形设计,隧洞衬砌后的断面尺寸为2.80x3.56m(宽×高,直墙高2.75m),顶拱中心角120º,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衬砌;隧洞共布置有4条施工支洞,分别为位于主洞桩号K2+220.43的1#平支洞(长284.97m、坡比8.75%)、K4+667.86的2#斜井支洞(长341.12m、坡比20.22%)、K7+327.62的3#斜井支洞(长320.63m、坡比20.75%)、K10+079.48的4#斜井支洞(长287.03m、坡比31.45%);施工支洞断面为4.60×4.15m(宽×高)。

暗渠自隧洞出口,基本沿975m等高线布设,暗渠总长约1022.57m,底坡为1/500,暗渠渠道始端底板高程971.35m,末端底板高程969.31m,暗渠后接电站压力前池。暗渠设计输水流量为16.20m3/s。引水发电渠道选取城门洞型暗渠形式,底宽2.5m,高3.22m,采用30cm厚C25混凝土衬棚,顶拱中心角120º,纵向每15.0m分缝、渠道正常水深2.56m。

本标段计划总工期为4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1、招标范围:新疆KLST项目施工所需水泥。

2、采购数量:总计23412吨。(其中袋装P.O42.5:9939吨,散装P.O42.5:13473吨。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3、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07月至工程完工,按月度分计划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招标公司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5、质量要求满足:

(1)本工程水泥一般情况下采用P.O42.5水泥,特殊情况下采用特殊水泥时,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水泥强度不得低于42.5,水泥存放不应超过三个月,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长度不得低于下表: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42.5

≥17

≥42.5

≥3.5

≥6.5

42.5R

≥22

≥4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

≥42.5

≥3.5

≥6.5

42.5R

≥22

≥4

复合硅酸盐水泥

42.5

≥15

≥42.5

≥3.5

≥6.5

42.5R

≥19

≥4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3)水泥到场时,厂家需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全套项目的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细度、安定性、强度及碱含量等)。

(4)水泥的试验按照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和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对水泥按批次进行取样。

(5)若技术规范与验收规范标准有出入时,以验收规范为准。

(6)采购需求单位:招标公司项目经理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相关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里含有早强型水泥的生产许可,早强型水泥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

5.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6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3.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采购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察汗托海牧场厂部往南1公里(裕民县旅游集散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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