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普通硅酸盐水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5-28 10:13:0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6-13 10:09 开标时间 2018-06-13 10:0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普硅水泥,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阿尔塔什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⑴地理位置

阿尔塔什水利枢纽位于新疆西南部喀什地区莎车县境内阿尔塔什村西的叶尔羌河上,地理坐标为东经76°27′25″,北纬37°57′20″。行政范围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克陶县库斯拉甫乡,距莎车县约120km,距叶城县约128km,距下游喀群电站55km,距喀什约310km。

⑵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

阿尔塔什水利枢纽是塔里木河主要源流之一的叶尔羌河流域内最大的控制性山区水库工程,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库斯拉甫乡交界处。工程任务为在保证向塔里木河干流生态供水的前提下,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22.49亿m3,正常蓄水位1820m,最大坝高164.8m,电站装机容量755MW。本合同主体工程项目包括:1#发电洞桩号Ⅰ发1+435.326m~Ⅰ发5+979.529m、2#发电洞桩号Ⅱ发1+450m~Ⅱ发5+962.038m,5#路及发电洞施工支洞等建筑物。

⑶交通条件

阿尔塔什水利枢纽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境内阿尔塔什村,枢纽区距莎车县120km。枢纽管理区至莎车县有约120km县级道路,莎车县沿215省道、314和312国道经巴楚、阿克苏、库车、库尔勒、托克逊至乌鲁木齐,公路里程约1553km。铁路运输线路:乌鲁木齐市到喀什市有南疆铁路相连,运输线路由乌鲁木齐市火车站经库尔勒市火车站(600km)至喀什市火车站(1589km),再由S315省道(196km)至莎车县经由X504县道(73km),由公路运输至工地。

航空运输条件:乌鲁木齐市到莎车县有疆内航班直达。

枢纽区场内交通条件:工地交通道路:1#、2#、3#道路、4#道路、甘加特沟进厂道路、跨叶尔羌河的阿尔塔什大桥和库克鲁克大桥,上述道路均已具备通车条件。

拌合楼现场:指阿尔塔什枢纽买方工地的两个拌合楼,一个位于右岸交通洞3#路路口,另一个位于发电洞出口5#路路口。

2、招标范围:阿尔塔什工程项目部发电洞洞身工程施工所需普硅水泥。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1

普硅水泥(散装)

P.O 42.5

32000

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

2

普硅水泥(袋装)

P.O 42.5

3000

合计



35000


注:(1)招标人要求上表水泥产品为喀什地区天山水泥厂、青松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品牌中自由选择。

(2)两个拌合楼水泥罐均已制安完毕,每个拌合楼水泥储存量在600吨左右,中标人在持续供货期间,每供应一吨水泥应向水泥罐制安方提供5元的水泥罐使用费。

(3)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导价+固定费用),投标报价以2018年5月15日,中国水泥网“新疆喀什最新指导报价”为当日报价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水泥运至买方现场当日中国水泥网对应“新疆喀什最新指导报价”网页中所对应厂家型号价格为结算依据。

3、采购数量:预计总量为35000吨。

招标采购物资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普硅水泥的供货品种、规格及对应的数量,该数量或与《招标采购物资一览表》中明确的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普硅水泥的数量、供货进度及结算支付,均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下达的供货计划及实际交货验收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将存在差异。

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各供货商的综合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任一供货商的实际供货型号、规格及供货数量。对不能良好履约的,将取消供货商的全部供货任务。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期间持续供货(按买方计划及时保量供货到位)。

5、交货地点:招标公司工程项目部拌合站(具体路况请实地考察)。

6、质量要求:

6.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产品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中有关技术要求。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三天的检验报告,并在水泥到货28天之后及时的提供28天的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7、水泥采购价格:投标水泥的报价为送到阿尔塔什工程项目部拌合站的综合单价(工地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

在每批材料到货后,卖方当月26日前向买方提供该批次材料的销货清单及16%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给予支付挂账额95%的货款。剩余该批材料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工程施工中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6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推迟付款或买方工程资金短缺,买方对卖方也可推迟付款,卖方应表示理解,不得视为买方违约,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壹佰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水电站、风电、公路桥梁等类似工程(建议注明工程类别)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5-2017年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水泥项的合同金额均在伍佰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3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开标前现场收缴(无发票),标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招标公司2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