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商砼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5-23 14:43:3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5-28 14:27 开标时间 2018-05-28 14:2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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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公司工程商砼采购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因包件1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招标内容

包件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商砼

详见附件

立方米

2657

福建省莆田市施工现场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经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

4.2.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在招标单位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拒签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的投标单位。

4.3.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4.投标人必须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及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4.6.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至2017年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7.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4.8.其他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2)投标单位能够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详见附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新魏路76号天河股份获取招标文件。

5.1.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详见附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详见附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人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