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冶集团泸州市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第二批次商品混凝土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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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地区 | 四川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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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05-2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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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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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冶集团泸州市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第二批次钢筋招标公告
中国二冶集团泸州市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第二批次商品混凝土招标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更好的履行本项目合同,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预定目标,按照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现由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EYHNT-2022-181
二、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中国二冶集团泸州市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
三、招标工程项目地点: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 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规划用 地面积约 304 亩(5 个地块合计) ,总建筑面积 181376.91 ㎡,将建设包装车间约 86867.51 ㎡,包材物流中心 15369.10 ㎡,动 力中心 3120.00 ㎡,综合办公楼及调度中心 20489 ㎡,成品物流 中心一 13030.5 ㎡,成品物流中心二 14758.5 ㎡,成品物流中心 三 13877.5 ㎡,成品物流中心四 13410.5 ㎡,配套设施用房 145.6 ㎡ ,八个门卫室合计 308.7 ㎡ ,以及建设配套构筑物、挡土墙、 道路、场地硬化、电力线、管网及绿化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机电 安装等工程。合同总工期 900 日历天,合同总金额 89188.3325 万元。 四、招标工程内容:商品混凝土。 五、 报名须知
1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内供应商:登陆网址(http://ec.mcc.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投标报名。
2、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外供应商: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上注册成为正式会员,通知招标人进行注册资料审核。
3、招标文件的获取:完成报名费缴纳的供应商即为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凭支付成功截图发予缴费联系人,并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缴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文革 联系电话:15661619795。投标人须报名后联系费用收取人缴纳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2-05-30 10:0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05-30 10:00:00(北京时间)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江
电话:0472-212525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
邮编:014010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
邀请书回函(格式)
致:XXXX单位
我司已收到_________________项目邀请函(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我司有□ 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项目。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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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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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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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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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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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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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投标人按照 《GB/T14902》、《GBT107、GB50204》 各项标准实施供货,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并协助招标人、监理共同做好现场试块制作。招标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跟踪。如有争议,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已供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详见招标文件计量方式标的货物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后进行初步验收,按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执行。计量验收方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小票结算,招标人随机对混凝土数量抽查,抽查数量与实际送货小票数量不符,以抽查数量为准。(不扣除钢筋体积,混凝土浇筑损耗不超过2%),招标人不定时不定车随机过磅抽查。付款方式:采用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挂账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已供货款的 80%,每栋混凝土主体完工后3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100%。投标人可接受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比例为:80%银行转账,20%银行承兑(不超过一年期),招标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送货地点:泸州老窖项目施工现场。工程部位:泸州老窖项目基础及主体,收料人姓名:王永强,联系方式:15394728416;收料人姓名:冉超,联系方式:1512348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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