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云港市233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4-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4-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苏交建备LYJT[2020]0037
1、项目名称:2020年连云港市233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LYJT20200410950备案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LYJT20200410950审批已审批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限价/元
LYJT202004109500012020G233YFXYH-SG2020-05-22 09:00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007
6、专业:招标种类:施工
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0G233YFXYH-S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2020年连云港市310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2、 工期计划工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8月30日,其中路面主体工程要求于2020年8月10日前完工,其他附属工程要求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计划开工时间:2020-05-27计划竣工时间:2020-08-30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杨姗姗(业主)、徐明(代理)0518-86263200(业主)、025-52161262(代理)/


1、报名开始时间:2020-04-30 15:0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5-22 09: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业绩条件: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企业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或小修保养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沥青路面),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其它条件: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2.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
其它条件: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有在岗项目。2.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其它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4.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项目概况: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0G233YFXYH-S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2020年连云港市310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2、 工期计划工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8月30日,其中路面主体工程要求于2020年8月10日前完工,其他附属工程要求于2020年8月30日前完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