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钢筋、混凝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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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TJDQ-FLH-WZZB-2021-01

1.招标条件

1.1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岗镇,总建筑面积约34.8万平方米,我公司承建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县浮龙湖旅游度假区内的医养综合体、度假酒店、商业街区、次服务区及驿站、厕所在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检测及验收等)、室外配套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部分。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  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元)

备注

GC-01

盘螺

HRB400 6mm

国家标准HRB400-GB/T 1499.2-2018规定标准执行

1415.26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岗镇

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200元


盘螺

HRB400 8mm

3409.63


盘螺

HRB400 10mm

62.98


螺纹钢

HRB400 12mm

1763.51


螺纹钢

HRB400 14mm

751.23


螺纹钢

HRB400 16mm

1454.05


螺纹钢

HRB400 18mm

409.02


螺纹钢

HRB400 20mm

249.46


螺纹钢

HRB400 22mm

136.1


螺纹钢

HRB400 25mm

118.93


HNT-01

商品混凝土

C25

符合预拌混凝土规范GBT14902-2019执行标准

M3

500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岗镇

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200元


商品混凝土

C30

M3

46000


商品混凝土

C35

M3

372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经营、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的委托代理授权(可以代理多个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与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代理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3.7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物资名称

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履约信用

其他

1

钢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生产商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投标单位供应产品满足施工要求以及业主质量检测要求。(生产运输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工程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商品混凝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生产商日产量在5000m3以上。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投标单位供应产品满足施工要求以及业主质量检测要求。(生产运输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工程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6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873999125@qq.com

购买招标文件需在2021年10月26日17:00前通过投标人公户将标书款汇入招标机构账户(以招标机构账户收到为准)招标机构核对信息无误后2021年10月26日20时前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机构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投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1年10月27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20211027日20: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时,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岗镇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1月10日17时前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以招标账户收到为准)。

6. 招标公告媒介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 https://ecm.crcc.cn/login.jhtml)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度假酒店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岗镇

联 系 人:宫元雷 赵鹏祥         电    话:13079868987  15140515085

8. 汇款信息

8.1招标机构账号(购买招标文件款请打入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231013002134994

8.2招标人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打入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单县浮龙湖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231013002134994

汇款说明:请以参与投标单位的银行开户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招标文件款、投标保证金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号,不接受保函、个人汇款,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与参与投标单位一致的公司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款或参与招标保证金字样。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TJDQ-FLH-WZZB-2021-01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10%。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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