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市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黑龙江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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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5-14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8 | 开标时间 | 2021-05-1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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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市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0222HW20211135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市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路面所用水泥,具体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1.3.1采购数量及技术指标: 1.3.1.1数量38700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3.1.2技术指标: 各种水泥均符合国家质量要求JTG E30-2005、GB175-2007。 1.3.3交 货 期:2021年8月25日前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1.4 交货地点:佳木斯富锦市施工地; 1.5 其他:提货期间价格为固定单价。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12,214,000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等费用(不含运费),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8:00至2021年5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 七、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1:00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5月19日11:0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工业园区老水泥厂院内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 姓名:赵先生 电话:13304666076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三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资格文件以施工方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市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经理部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2,214,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5月19日13:30--14:3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供货期间,如果生产厂商出厂价格调整,本合同将做相应的调整或重新进行竞价。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富锦市工业园区老水泥厂院内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30466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