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4D10地块项目砂浆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时间 2021-01-15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1-19 开标时间 2021-02-0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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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ZTJG-SD-2021-00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4地块、青岛金茂智慧新城D10地块项目工程所需砂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4地块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贯路以东、泰瑞路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东29号线西路以北。总工期740日历天,总建筑面积97573.32平方米,其中地上73323.75平方米,地下24249.57平方米,建筑高度53.15米;新建住宅9幢及配套沿街网点;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D10地块项目位于规划东4号线以东,规划东25号线以南、和源路以西、泰鸿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为14.4万平方米,共计15幢高层,工期698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条款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品牌限定:本次投标砂浆必须是山水集团青岛分公司生产的山水牌砂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19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09时。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号楼109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号楼1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六楼

邮编:266100

联系人:李新功

电话:0532-80991520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话:18512006630

电子邮件:253854430@qq.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33791000400092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5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点

SJ-01

1

砌筑砂浆

2800

DM M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及资格认定证书。
3.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中或文件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00元

2万元

2021.2.10-2022.12.31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4地块项目

2

地面砂浆

2100

DS M15

3

抹灰砂浆

1000

DP M10

4

抹灰砂浆

2600

DP M15

5

抹灰砂浆

400

DP M20

6

聚合物水泥砂浆

(袋装)

300

M5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点

SJ-02

1

砌筑砂浆

4900

DM M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及资格认定证书。
3.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中或文件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00元

2万元

2021.2.10-2022.12.31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D10地块项目

2

地面砂浆

3100

DS M15

3

抹灰砂浆

1200

DP M10

4

抹灰砂浆

4300

DP M15

5

抹灰砂浆

600

DP M20

6

聚合物水泥砂浆

(袋装)

400

M5

付款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编号

ZTJG-SD-2021-008

1.1.2

招标人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华沃大厦109会议室

联系人:李新功

联系电话:0532-80991520  

传真:0532-80991520

邮箱: 872634598@qq.com  

1.1.3

招标名称

砂浆

1.1.4

项目名称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B4地块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D10地块

1.3.1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

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砂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B4地块和D10地块为两个独立项目,有意向者可同时参与两个地块的投标,两个地块兼投兼中。

2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01 20 17 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02 04    09 时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21    01  20    17  时前

澄清文件发送形式: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书面形式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21    01  23    17  时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补正和承诺等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120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电汇形式提交的应从基本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 元,

人民币大写: 贰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须在 2021 02 03 16 时前汇到下列账户, 请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         项目砂浆保证金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033791000400092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完成后30天内不计息返还。

3.5.5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3.5.9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见本附表1.4.1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应该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唱标单贰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含投标函、报价清单、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和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价解锁开启口令。以上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3.电子文件:电子标书(每页加盖公章)壹份、电子版报价单(仅限U盘EXCEL文档)、营业执照、投标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和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价解锁开启口令。注:以上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放于U盘同标书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方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或其他类似活页方式

4.1.4

封套上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物资:砂浆

招标编号:  ZTJG-SD-2021-008  

包 件 号:                    

投标人全称:                  

并注明“在 2021 02 04 09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逆顺序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 万元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3.2

结算实行固定单价

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供应结算期:每月20日办理结算。

结算单价:中标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品牌限定:本次投标砂浆必须是山水集团青岛分公司生产的山水牌砂浆。

3.2.2

落地单价取整数位

3.4.3

公示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形式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至招标人处领取投标保函。

5.2

开标时将用4.1.1密封件之一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进行唱标。所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与投标函密封在一起。

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版本为统一固定版式,请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资料。

2.下载完招标文件后,请对整本招标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并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进行提问。超过提问时间的,招标人不再进行答复。请投标人在答疑时间结束后,及时登陆供方交易平台自行查看“澄清提问与补遗”。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金额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办理。

4.需提供投标(履约)保函的,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保函格式办理。

5.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请于开标个工作日之前到账,以便招标人能及时确认并开通“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保证金选项,确保投标人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

6.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每页加盖公章)。报价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致,投标文件上传可采用PDF、WORD等格式。

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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