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交通五华项目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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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1-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1-22 | 开标时间 | 2021-01-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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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五华区龙泉路等十条道路建设提升工程(一标段)。
1.2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2、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物资)需求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必须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供应商。
3.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制造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经销商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销售经营许可。
3.4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3.5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已列入中冶交通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线上招标)
4.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拟投标人应从本公司账号打入我公司账号((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名)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账号:110061668018800032982)并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zhongyejiaotongzc@163.com)(必须备注:五华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费)。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公对公打款)
4.3潜在投标人在平台上完成招标报名后,缴纳标书费后可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缴纳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公司账号汇至我公司账号(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名)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账号:110061668018800032982)并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zhongyejiaotongzc@163.com)(必须备注:五华项目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投保金)。同时填写附件银行账户信息表发至邮箱,以便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4:00,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6.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或单独压缩包形式上传,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或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要求
7.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14:00时
7.2开标地点:
会场1: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会场2:(项目名称及地址)五华区龙泉路等十条道路建设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7.3开标形式:视频开标
8、招标人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8.2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
项目地址:昆明市五华区。
8.3联系人及电话:
贺九鹏(招标人),0316-8658999-8607
李振东(项目联系人)18531018586
8.4招标邮箱:zhongyejiaotong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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