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1-0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1-05 开标时间 2021-01-2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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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ZT17-JZGS-JTDS-2020-004

1.招标条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金沙县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黄河大道新建政府大楼

工程概况: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2892.93平方米,建设占地面积39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31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369.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41.48平方米)。目前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现对建设投资大厦主楼、裙楼(含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场)进行室内外装修,包括给排水、供电等辅助设施建设。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SPHNT

商品混凝土

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

m3

4340

500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需注册资金3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7-2019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按照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21年1月9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5日内)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500元,按照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1月2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部B102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部B102办公室。

7.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部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沙县建设投资大厦装修工程项目部B102办公室

联 系 人:冯学亮

联系电话:15585783388

邮    箱:473874849@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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