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六塘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0-04-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发布时间 2020-04-02 14:30:1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宿豫区六塘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779

 

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宿豫区六塘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已经宿豫发改[2020]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六塘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豫区六塘河沿线以壅水闸为起点,下游至柴塘河河口止

1.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2648.67万元

1.3主要建设内容:1、水安全工程:六塘河(壅水闸至柴塘河)河道清淤疏浚36.5km,支河支沟清淤疏浚27.2km,跨六塘河大桥桥下护砌一座;拆新建配套建筑物85座;2、水环境工程:支河支沟生态护砌16.8km,六塘河植物防护72m2,新建钢坝1座,维修改造橡胶坝3座,生态沟13.8km,河滨缓冲带17.6km,湿地3000m23、水景观提升工程:打造六塘河马河汇入口处水生态型景观节点1处。

1.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1、合同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支付;2、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工程完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80%,余款在保修期满且通过审计后14天内付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六塘河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施工期(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和保修期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监理机构人员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将劳动聘用合同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4.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3 08:3020200410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423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耿永强

联系人:叶莉

电话:0527-84465576

电话:0527-81889236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sqzt001@163.com

 

       20200401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