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道路交通补齐短板项目SG1标段

发布时间: 2021-09-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1-09-27 19:33:0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公路,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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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道路交通补齐短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道路交通补齐短板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政〔2021〕241号、民发改〔2021〕1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 东交规建〔2021〕19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民和县川口镇、马场垣乡、松树乡、新民乡、核桃庄乡、峡门镇、李二堡镇、巴州镇、西沟乡、古鄯镇、总堡乡、马营镇、前河乡、满坪镇、官亭镇、中川乡、杏儿乡、转导乡等18个乡镇38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道路病害整治19.7579km,路基土方8730立方米,边沟873.02立方米/2271米,明沟12米/2道,挡墙2949.47立方米/835米,涵洞94.5米/16道,波形护栏4790米。设计速度15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1906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道路交通补齐短板项目SG1标段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民和县川口镇、马场垣乡、松树乡、新民乡、核桃庄乡、峡门镇、李二堡镇、巴州镇、西沟乡、古鄯镇、总堡乡、马营镇、前河乡、满坪镇、官亭镇、中川乡、杏儿乡、转导乡等18个乡镇38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道路病害整治19.7579km,路基土方8730立方米,边沟873.02立方米/2271米,明沟12米/2道,挡墙2949.47立方米/835米,涵洞94.5米/16道,波形护栏4790米。设计速度15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60.0天

缺陷责任期(月):1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1906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qhdzzbfw.gov.cn)。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9月28日00:00时至2021年10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20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1日 9:00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5.2条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5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交通(www.qhjt.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曹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91700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30层13010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冶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2-8532133

电    话:0971-6279667

传    真:

传    真:

2021年09月27日

刘业雄 签于 2021/09/27 19: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