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发布时间 2021-05-08 17:54:2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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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 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宜三江发政发〔202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关于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宜三江发政发〔2021〕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R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光核反应研究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亩,总建筑面积约2000㎡。建设内容包括40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实验室、电子束辐照实验室、9 MeVCT实验室、控制室、微波室、操作室及公共区域等。
招标范围: 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及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二次装修等全专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核工业行业(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核工业行业(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09 00:00至2021-05-13 23:59,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31 09:3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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