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5a标项目经理部(钢筋水泥涵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 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4-03-2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混凝土
相关产品 钢筋水泥涵管
联系方式
1收起
徐润堃 13898306476
正文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5a标项目经理部(钢筋水泥涵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LSGL-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5a标项目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标准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钢筋水泥涵管

国标

Ф750

m

137

绥中县

2024/3/30

此钢筋水泥涵管每根长为1m,外径1.03m,内径0.75m,壁厚0.14m,采用标号为Ca35混凝土

2

钢筋水泥涵管

国标

Ф750

m

12

绥中县

2024/3/30

此钢筋水泥涵管每根长为0.5m,外径1.03m,内径0.75m,壁厚0.14m,采用标号为Ca35混凝土

3

钢筋水泥涵管

国标

Ф1500

m

36

绥中县

2024/3/30

此钢筋水泥涵管每根长为1m,外径1.78m,内径1.5m,壁厚0.14m,采用标号为C30混凝土

4

钢筋水泥涵管

国标

Ф1500

m

2

绥中县

2024/3/30

此钢筋水泥涵管每根长为0.5m,外径1.03m,内径0.75m,壁厚0.14m,采用标号为C30混凝土

二、项目简介:

  新建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5a标段,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途经2乡镇(大王庙镇和范家乡)、11个村庄,线路长度20.4km,道路里程范围为(ZK133+616.142)K133+600-K154+000,含范家互通1处;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机电、绿化,其中路基16475米、桥梁2803米/15座(不含天桥1座)、涵洞(通道)1149.4米/46座、隧道1106(1122)米/1座、路面20.4公里(不含5b标21.5公里);投资额10.848亿元(不含5b标路面工程);合同工期4年。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验收方式:点数检尺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制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70 %)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30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6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120天支付至90% ,180天支付至100%,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6日进行对帐。每个结算周期经甲、乙双方对账结算签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5】个工作日财务后办理支付手续。(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国标。

10.其他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最终进场物资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为主。以上需求量为总体需求量,实际送货量及批次送货量由买方决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5a标项目部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范家满族乡

人:徐润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98306476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4年3月29日


                             

                   询价编号:ZT1102-LSGL-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凌绥高速公路5a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钢筋水泥涵管

Ф750

国标

m

137






2

钢筋水泥涵管

Ф750

国标

m

12






3

钢筋水泥涵管

Ф1500

国标

m

36






4

钢筋水泥涵管

Ф1500

国标

m

2






合计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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