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袋装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砂石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 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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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1-18 00:11:00 | 项目编号 | 21J-JNPS-WZCG-2023-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2-09 | 开标时间 | 2023-12-0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泥 |
相关产品 | 袋装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砂石、水稳料包件 |
中铁二十一局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袋装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砂石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J-JNPS-WZCG-2023-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 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已由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2022]38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成纪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袋装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砂石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东城区,总占地面积 36601.00 ㎡约 54.9 亩,总建筑面积 39372.7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3786.73 ㎡,地下建筑面积 5586.00 ㎡。新建13栋单体,其中1#-4#为钢框架结构,5#-13#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投标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稳料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投标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6)供货业绩要求:无。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6日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方式: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可通过联系招标人获取。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常伟 联系方式:19929595950
5.6 获取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6日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注明:静宁批发市场项目XXX标书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9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9日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常伟 联系方式:19929595950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静宁县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部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东城区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常伟 电话:1992959595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常伟 电话:199295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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