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泸北线南北大道互通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31号,项目代码:2301-500116-04-01-1946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泸北线南北大道互通项目监理(AA202300321)
发布时间: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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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地区 | 重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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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3-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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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江泸北线南北大道互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双福工业园南北大道和江泸北线高速下道口连接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双福工业园南北大道和江泸北线高速下道口连接处。共修建4条匝道,全长约1.4千米,设计时速60km/h。其中,A匝道长度167.46米,B匝道长度488.39米,C匝道长度495.54米,D匝道长度172.38米。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雨污管网、强弱电、路灯、人行天桥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16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86.600839 万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3-2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3-2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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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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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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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7523112 | 联系电话: | 1822508740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