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修改!京津冀10月起执行!(全文)

环保部 · 2017-06-16 10:3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组织制订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拟以环境保护部公告形式发布。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车飞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9304

  电子邮箱:chefei@craes.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

  2.关于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砖瓦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部内征求意见:规财司(许可办)、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环监局、督察办)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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