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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落后水泥产能淘而不汰人大督才办 早干吗去了?

2014/11/27 13:30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早在201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和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且不说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这连政策基本规定都没做到。确实要问,为何禁而不止? ......

  今年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安排有关人员,先后对全省14个市州50余个县市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重点抽查、随机暗访、抽查后回访,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大气污染及其它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后续又见《潇湘晨报》报道,11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上,一些违法生产的企业被重点点名。针对询问,省经信委主任谢超英表示“将在25日中午12点之前强制停电”。

  《潇湘晨报》在报道中提出了两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一是这些违法企业此前被停产后为何禁而不止?二是未来如何整治督促到位?提得好,省经信委采取限定时间前强制停电措施固然重要,但回答以上两个问题也很重要。特别是第一问要首先认真回答。无独有偶,据《人民网》报道,湖北咸丰拆除一家污染严重水泥厂。说的是,咸丰协力水泥厂是一家立窑生产水泥企业,2011年,经湖北省环保厅挂牌督办,这家企业被强制停止生产。2013年第二季度,这家企业偷偷恢复生产,被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为避免死灰复燃,这次将其主要生产设备彻底拆除。11月23日,在湖北省咸丰县经信局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咸丰协力水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球磨机和立窑被彻底拆除。

  湖北咸丰是被强制停产的生产线潜伏在那里,一旦有机会就偷偷恢复生产。而湖南发生的情况则更为严重,除个别企业曾被县质检局对其电力设施贴过封条外(企业又擅自撕毁封条,继续非法生产),早己列入落后产能淘汰公告目录的企业似乎连潜伏都没潜伏过,或者是根本不用潜伏,明目张胆一直生产着。

  早在201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和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且不说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这连政策基本规定都没做到。确实要问,为何禁而不止?

  在《通知》中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通知》还要求强化政策约束机制,明确,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政策已十分清楚,当地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可事实是进入目录归进入目录,上报归上报,想怎么干还是怎么干。

  因此,在回答第二个未来如何整治督促到位问题之前,似该履行考核问责程序。《通知》规定,要实行问责制。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只有经过考核,才能看清谁是在应付,谁言行不一,谁该被追究责任。在省人大单止步于就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时,工业主管部门表态,采取“立马” 强制停电措施,甚或省经信委领导亲自带队到水泥厂现场督促,采取停电措施,对相关生产设施实施拆毁的做法,有可能绕过问责,不利于解决未来如何整治督促到位的问题。应该在两个问题中再插入一个问题,早干吗去了?

编辑:袁燕萍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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