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10、50、100!宁夏发布地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10/05 15:15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新标准拟要求新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10、50、100mg/m3。新标准拟要求新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sthjt.nx.gov.cn/)“公示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dqhjgl@163.com)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附件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中国水泥网将于2022年10月25-26日,在湖南长沙召开“ 中国水泥行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暨超洁净排放技术交流大会 ”,共同助力水泥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后将参观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国际首套“尘硝一箱化SCR脱硝项目”。

附件:
【1664527911931040089.doc】

编辑:大利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2024年6月13-14日 南京]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

中国水泥网将于6月13-14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

A级企业减免12天!四川公开征求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意见

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40天+X天(X为根据环保、能耗、减碳、环境敏感时期等因素实时调整的停窑天数)。

经营质量稳步优化 上峰水泥2023年实现净利润7.44亿元

主业高质量升级发展、新项目哺育壮大,助力上峰水泥2023年业务持续成长。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围绕水泥建材主业,深耕产业链延伸翼和新经济股权投资翼,形成稳定的三角形态,赋能中长期发展。

2024-04-24 净利润 环保

上峰水泥2023年度多维发力稳中有进 提高分红率

上峰系2013年重组形式上市,当时未向市场融资,而上市10年来公司在未向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情况下,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31.24亿元;2023年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提升分红率,拟现金分红3.82亿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51.38%,分红股息率约达5.5%。

2024-04-24 环保 固废 重组 上峰

[视频]跟着中国水泥网走进仕净科技~

跟着中国水泥网走进仕净科技~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9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9

甘肃省

¥ 382.91
2024-04-29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9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9

云南省

¥ 312.85
2024-04-29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9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9

重庆

¥ 328.95
2024-04-29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9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9

广东省

¥ 324.44
2024-04-29

湖南省

¥ 316.08
2024-04-29

湖北省

¥ 319.39
2024-04-29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9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9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9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9

安徽省

¥ 313.99
2024-04-29

浙江省

¥ 342.2
2024-04-29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9

上海

¥ 332.73
2024-04-29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9

吉林省

¥ 358.29
2024-04-29

辽宁省

¥ 324.97
2024-04-29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9

山西省

¥ 315.65
2024-04-29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9

天津

¥ 338.21
2024-04-29

北京

¥ 339.43
2024-04-30 01: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