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10-27 13:5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1-15 开标时间 2017-11-1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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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中所列水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省道242线巩留-塔尔德萨依段公路工程,建设里程17.176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有效合同额为26551.77万元。

主要工程量:路基长度16074m,挖土方6.06万m3,挖石方17.67万m3,填土石方36.66万m3;大桥997m/1座、中桥27.08/1座、涵洞72道;工期:45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2.2工程地点: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周部长联系,电话:18531217273)

3.招标内容:水泥,材料明细详见《物资总需用量一览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营内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3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4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来在我国高等级公路(或同类工程)使用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5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公告的发布

6.1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提出告知并电子邮件至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5天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在网上明确投标意向,并支付标书费,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请于2017年10月31日14:00时之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巩塔项目水泥标书费”,并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邮箱(2903251070@qq.com),此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成功上传时间(在开标前招标人无权限查看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故各投标人不要集中在开标当天上传投标文件,以免造成系统拥堵,无法完成投标事宜)。

8.2逾期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开标

9.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00时(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10.其他: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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