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泥采购公告

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6-20
投标截止:
2019-06-27 17:21
开标时间:
2019-06-27 17:21
正文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所在地:内蒙古扎赉特旗。

3、计划进场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11月15日。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总则:

根据内蒙古东源投资集团《内部招标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物资部对本公司中所需水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并有经营许可的供应商可进行投标,本次招标允许水泥生产商与运输商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由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供应方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东源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组织采购招标。

五、标的物名称及计量方式:

5.1所需材料清单报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水泥单价

运输单价

合价

备注

1

水泥

42.5

T

12000




普通硅酸盐

2

水泥

32.5

T

3500




缓凝

总额



大写


5.2付款方式:货到付款,每50万元结算一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水泥材料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开具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付款方式允许偏离,由供应商在报价中注明。

六、合格生产厂家、供应商标准:

6.1企业注册资金:水泥厂家不得小于人民币伍佰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水泥厂家不小于500万元,运输企业不小20万元。

6.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本次采购材料项目的生产或运输项目;

6.3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出现过被起诉事件,所经营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通报事件;

6.4能提供近3年内类似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不少于三项(合同金额:大者从优,水泥供应最低不少于50万元,运输不少10万元);

6.5必须符合使用方的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七、其他要求:

1、卸货地点:内蒙古扎赉特旗巴彦高勒至江桥公路项目K24公里处拌合站。

2、报价表中所列数量为招标人的暂定量,具体供货需求以最终设计联络会确定的供货范围为准,报价清单相应的增减。

3、为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确定一家或多家中标单位,招标方可据多家中标方的供货速度、质量及服务质量决定中标方的具体供应,中标方供货速度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进行多次招标。

八、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标书格式:标书文件统一采用A4纸,电脑打印,须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附有效证件复印件,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2.1投标文件装订需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用活页装订。

2.2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2.3投标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

3.1投标书目录

3.2投标承诺书;(附件2)

3.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1)

3.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的物资采购清单报价表,要求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费、税费(材料13%税率、运输9%税率);

3.6供应商概况、联合体协议(如有);

3.7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盖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

3.8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书;(附件3)

3.9供应商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4、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4.2招投标文件正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以示区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

4.3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4供应商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密封文件递交招标人。

4.5每个参与招标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不再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招标人拒绝接受。

2、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泥采购项目

3、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4、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不允许有报价折扣)、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5、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

6、开标地址:内蒙古扎赉特旗巴江线项目部。

7、请务必在开标前与报名联系人联系报名登记,否则不得参与开标,报名联系人:梁工/18004850706现场负责人:王经理/15048782688

十、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十一、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招标人将于2019年6月25日9:00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塔利公租房小区北门西侧中恒国润B座5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1.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现场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1.3招标人将填写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召开评标会议。

2.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即通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考虑合理低价中标,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2.3评标程序:本次评标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程序进行。具体详见评标办法。(附件4)

2.4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得对报价进行修正。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定标

1、定标

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合同谈判。

2.中标通知书

2.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终止招标或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十三、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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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