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山东省 | 济宁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4-23
投标截止:
2019-04-27 10:55
开标时间:
2019-05-05 10:55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环湖大道东线工程(微山段)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中交盛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缓凝水泥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环湖大道东线工程为《济宁市公路网规划》(2008-2030)确定的“一环、六射、九纵、五横、九联”(16959)干线公路网中“纵八”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位于济宁太白湖新区、微山境内,起于济宁市南二环与火炬路交叉口(K0+000)、终于微山县塘湖码头(K116+200)。北段设计起点为泗河大桥南桥头,终点为省道104,长约16.8公里。南段起于微山滕州界,终于塘湖码头,路线全长67.451km。合同工期36个月。本工程采用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8.5m。主要工程为路基、路面、桥梁施工。全线共计新建桥梁18座,其中大桥2658m/7座,中桥569m/11座;新建涵洞、通道共46个。路面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挖方约39万m3,路基填方约170万m3。桥梁主要工程数量为:悬浇桥2座,桩基348根,系梁、承台189道,墩身236根,盖梁133片,预制梁板288片,现浇箱梁300m。

2.2招标内容:水泥

2.3特别说明:因各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及部分规格存在差异,以最终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垫资能力不小于3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9年04月22日09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19年04月22日09时至2019年04月27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购买:整标收取8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19年04月26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5.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05日15时0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05日15时00分止,2019年05月05日15时00分开标。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19年05月04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