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2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十堰市中央商务区(山东路、幸福路)根据施工的要求,需采购用于隧道工程、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材料,本项目此次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不含税总价估算约为 1357 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成交份额:第一名60%;第二名40%。第二名成交供应商的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采购人顺延约谈评审入围之外的有效响应报价供应商,按照总报价排名由低到高顺序约谈,要求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所有约谈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则按(2)执行。

2)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承诺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按(3)执行。

3)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商品混凝土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

2.4 交货地点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部指定地点山东路、幸福路

2.5 货物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商品混凝土应满足该项目对商品混凝土特定技术要求,即:

①混凝土质量与其组成材料应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与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②混凝土强度等级、技术要求(塌落度,外加剂)、龄期、有无抗渗要求或涉及其它技术要求等由甲方工程技术部与试验室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坍落度过大或过小影响施工时,项目部可要求调换或拒绝使用,严禁坍落度小的混凝土直接加水在施工现场调配后使用

③每批次商品砼到场时必须提供出厂证明及相关资料。

④乙方所供应混凝土的试块合格报告不能免除实际混凝土施工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对乙方提出索赔。

⑤乙方采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供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细集料必须采用级配良好的、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小、颗粒洁净且细度模数 2.6~3.2 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

粗集料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粗集料必须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线胀系数小、吸水率小的级配碎石,不允许用卵石。粗集料要求使用 I、II 类连续级配碎石。

⑧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作为砼的拌制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

⑨膨胀剂,减水剂,抗冻剂,缓凝剂,早强剂,泵送剂,速凝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许可的绿色环保无污染物无毒害的产品。乙方应事先提供外加剂的产品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需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⑩甲方有权对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1.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 2020 9 1 日至 2023 9 1日,以合同签订/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供应);

3.1.5 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精通业务,诚实热情

3.1.7 纳税人身份要求:“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查询税务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

3.1.8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10 21 14:00 2023 10 23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交截止时间: 2023 10 27 12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联系方式

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

址: 湖北省十堰市万通工业园湖北路桥项目部

人: 唐润求

话: 18229421751

2023 10 21


()
DD000E;
EE000E;
FF00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