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房建公司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南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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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8-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8-06 | 开标时间 | 2023-08-0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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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询价函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007-230015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
各潜在投标人:
因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现邀请潜在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 单位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600 | 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中国水电十五局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部 | 规格达标质量合格 | 甲方提出需求计划两日内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95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88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m³ | 322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70 | ||||
7 | 泵送费 |
| m³ | 500 | ||||
8 | 合计 |
| 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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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潍坊综合保税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 定(所有技术规范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2)对于所供商品混凝土离析、塌落度、分层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商品混凝土不应夹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骨料、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如送到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观感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当天将不合格商品混凝土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单位对所供商品混凝土塌落度、配合比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4)检查每批商品混凝土的外表质量,商砼外观检查不应有离析、塌落度、分层现象, 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
4、计量方式:计量按“m³”计。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签字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5、供货形式:由乙方车辆运输供货到施工现场。
6、质量保证期:长期。
7、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到站单价(元) | 到站合价 (万元)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6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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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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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95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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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8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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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m³ | 32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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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7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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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泵送费 |
| m³ | 5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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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 ||||||
混凝土所用主要原材料(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价格)描述: 外加剂(P6)、泵送费描述: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以上价格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拌制运输费、协调费、综合管理费、夜间加班费、临时设施费、根据工程或发包人需要而赶工的费用、环境保护费用、文明施工增加费、施工噪声费、检验试验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合理利润。
1、合同内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有关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货物单价内。合同内货物单价为含税价(含3%增值税),已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涉及的风险和费用。
2、交货地点(合同履行地):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项目指定地点。
3、实际采购数量允许有15%的正负偏差,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如果数量偏差超过15%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4、采购结算时按照项目需求的发票类型开具合法的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四、报价有效期:90天。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供应期: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的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卖双方于20日后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
2、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2日内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已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小票为依据,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甲乙双方在每月20 号后办理结算挂账;次月支付给乙方全部结算货款金额的70%;全部供货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6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乙方应提供与所供货物金额相一致的3%全额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发票的真实性由供货方负责。
5、卖方应当理解买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并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商务、技术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powerchina.cn)。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08月06日下午17:00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08月07日上午10:00
联 系 人:徐建文
电 话:1859070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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