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龙山镇龙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 2023-05-3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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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文号:泸市自然资规矿挂〔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古蔺县龙山镇龙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就挂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顺通大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古蔺县龙山镇龙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古蔺县龙山镇

面积:0.207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095084 35592491
2 3094899 35592490
3 3094797 35592412
4 3094794 35592345
5 3094724 35592257
6 3094700 35592283
7 3094627 35592279
8 3094597 35592202
9 3094560 35592198
10 3094522 35592154
11 3094542 35592083
12 3094503 35591962
13 3094569 35591946
14 3094587 35591898
15 3094557 35591863
16 3094573 35591771
17 3094681 35591765
18 3094743 35591845
19 3094742 35591940
20 3094831 35591946
21 3094844 35592076
22 3095028 35592251
23 3095083 35592248
* 998 800

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4698.3万吨

开采标高: 998米至 80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露天开采,拟设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序号 经度 纬度
1 3095084 35592491
2 3094899 35592490
3 3094797 35592412
4 3094794 35592345
5 3094724 35592257
6 3094700 35592283
7 3094627 35592279
8 3094597 35592202
9 3094560 35592198
10 3094522 35592154
11 3094542 35592083
12 3094503 35591962
13 3094569 35591946
14 3094587 35591898
15 3094557 35591863
16 3094573 35591771
17 3094681 35591765
18 3094743 35591845
19 3094742 35591940
20 3094831 35591946
21 3094844 35592076
22 3095028 35592251
23 3095083 35592248
* 998 8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1.5年    

起始价:64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应具有营利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其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29日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7月13日     

地点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免费领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2023年06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3.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银行担保函(原件);6.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一式两份A4纸张,属于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并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采矿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受地质构造变化、勘查程度、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评估投资风险,慎重决策,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损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作任何担保。竞买人竞得后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它一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标的仅为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矿区范围内及其开采影响区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向权属所有者协商解决,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林业竹业、水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手续,一切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文件,咨询有关地质方面专家或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5.竞得人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矿山建设。 6.矿山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周围文物的保护。若发现地下文物、遗址、墓葬或其他类似文物遗存的情况,应立即停工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勘查核定,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告的日期及地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采矿权的现状和开采风险,同时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若有疑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书面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提出或电话咨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3.竞得人逾期未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5.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对违约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 2.竞得人所缴交易服务费和已经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银行担保函不予退还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担保金额范围内的违约责任; 3.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本公告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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