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滨江镇建筑用砂岩(红石)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西省鹰潭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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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5-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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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滨江镇建筑用砂岩(红石)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鹰自然矿发[2023]1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贵溪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场所: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81MA37UH0K27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19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溪市滨江镇建筑用砂岩(红石)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贵溪市滨江镇
面积:0.4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3133553.4641 | 39509210.1131 | ||
2 | 3140567.2756 | 39514531.2902 | ||
3 | 3140567.2756 | 39520341.1203 | ||
4 | 3134343.8632 | 39520341.1203 | ||
* | 60 | 37 |
资源储量:786.7万吨
开采标高: 60 米至 37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竞得人必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协议,承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投产后1年内必须通过绿色矿山认证。2、该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接照《“三合一”方案》要求进行采矿作业,做好四定(定界、定量、定时,定开采方式)工作。资源必须综合利用。3、出让资源量开采完毕后,于3个月内完成清场,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市自然资源局对其遗留的资产、设施、设备等不于以补偿,对限期内未处置资产等视为矿山企业自愿放弃,政府有权自行处置。矿山企业于12个月内按要求复垦复绿,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并通过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拟出让年限:16年
起始价:16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6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详见出让文件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6月07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鹰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提出
七、其他内容
出让缴纳方式及时间:详情出让文件
本公告在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