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汤坑镇黄礤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东省梅州市
发布时间 2023-04-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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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梅市公资矿字〔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粤国土资地勘发〔2012〕1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丰顺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丰顺县汤坑镇世纪广场北路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顺县汤坑镇黄礤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丰顺县汤坑镇

面积:0.485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639181.81 39423773.45
2 2639181.81 39424231.34
3 2638635.31 39424126.40
4 2638635.31 39424466.61
5 2637890.62 39424466.61
6 2637890.62 39424162.22
7 2638230.58 39424162.22
8 2638486.67 39423922.20
9 2638889.67 39423922.20
10 2638889.67 39423713.49
* 500 306

资源储量:本期出让的资源储量:建筑用凝灰岩可采储量1475.69万m3,综合利用剥离量为372.9万m3。

开采标高: 500米至 306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作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矿权后,竞得人必须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按设计方案做好矿山复垦复绿工作。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639181.81 39423773.45
2 2639181.81 39424231.34
3 2638635.31 39424126.40
4 2638635.31 39424466.61
5 2637890.62 39424466.61
6 2637890.62 39424162.22
7 2638230.58 39424162.22
8 2638486.67 39423922.20
9 2638889.67 39423922.20
10 2638889.67 39423713.49
* 500 306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2.5年    

起始价:3626.7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根据国土资发〔2015〕65号文,申请采矿权的竞买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二)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三)本采矿权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能以合作的形式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8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8日2023年05月31日     

网上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查阅挂牌出让文件外的相关备查资料),并可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2023年05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梅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可在省交易平台“梅州市”服务指南栏目“土地矿业”处下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出让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成交后,竞得人应支付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及其他法定税费。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为确保采矿权出让后尽快开发矿产资源,若非政府原因,采矿权竞得人自《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且不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采矿权出让收益等权益金,对其所有投资无需作出经济补偿。 (四)本次采矿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进行出让,涉及土地、道路及地上附着物(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出让人不承担因无法使用土地、道路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所差距,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完全了解出让矿区的地质地形及周边情况(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六)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了解矿区内其他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同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并接受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所述的约定,竞买人不再提出异议。 (七) 为实现振兴乡村经济,竞得人须承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726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3626.74万元的20%)的乡村振兴建设和社会维稳帮扶资金到梅州市丰顺县财政局指定银行帐户,用于助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矿地和谐、社会稳定等。 (八)本次竞得人另需一次性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133.3804万元。 (九)采矿权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情况,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自行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到环境保护部门充分了解出让范围特别约定涉及的一般生态空间管控情况。 (十)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应急、林业、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开采矿产资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边开采边治理,并承担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十二)若竞得人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竞得人与当地群众发生一切矿群纠纷(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水资源、生活环境、基础设施等矿群纠纷)未妥善解决导致矿山被依法停产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经济损失,并在恢复生产前由竞得人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纠纷问题。 (十三)采矿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资料{具体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并报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竞得人自行到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丰顺县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o意向竟买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竟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丰顺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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