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至S115省道连接道路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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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至S115省道连接道路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至S115省道连接道路桥涵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材料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标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沙湾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至S115省道连接道路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1.3项目编号:GG-ZC-20230318-0005

1.4招标内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

不含税

增值

含税单价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

单价(元)

金额(元)

税率

(元)

(元)

(元)

1

商品混凝土

C30

m3

4621.53

364.08

1682595.87

3%

375

50477.88

1733073.75

2

商品混凝土

C35

m3

363.10

388.35

141009.71

3%

400

4230.29

145240.00

3

商品混凝土

C40

m3

272.60

432.04

117773.79

3%

445

3533.21

121307.00

4

商品混凝土

C50

m3

781.86

475.73

371952.82

3%

490

11158.58

383111.40

合计:

6039.09 

 

2313332.18

 

 

69399.97

2382732.15

备注:

此单价含泵送,且一二级配同价。本项目为简易征收项目,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

1.5必须按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照 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执行。

1.6供货期: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7交货地点:交付至所在项目部工地(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1.8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8.1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1.8.2货物的运达时间:货物承运日期:合同签订后,以甲方通知时间为主;货物运达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完成供货,且必须在甲方需求材料安装结束日之前完成所以供货任务

2.物资采购费用的结算:

物资采购费用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 35 日内支付已结算款项 80 %,工程结束后全部付清。

3.物资采购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物资类预算:预计2382732.15元,向物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物资类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5.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6.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供应商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321900分至20233231700(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止)。

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33241100分至20233241400(北京时间)

8.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物资公告、物资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标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新疆路桥集团沙湾分公司

系 人:王秀霞

话:18719897379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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