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岔路河镇马屯村北山建筑用砂矿

招标
吉林省 | 吉林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15
正文内容


(公告文号:吉市矿交采挂字〔2023〕第6号)

受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永吉县岔路河镇马屯村北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采挂字[2023]第6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30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吉县岔路河镇马屯村北山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马屯村

面积:0.080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4841917.56 42501667.87
4841772.48 42501695.73
4841849.29 42502013.94
4842238.96 42501855.85
4842208.83 42501739.96
4841962.28 42501826.44
* 281 256

资源储量:101.5万立方米(保有量)

开采标高: 281米至 256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出让项目圈定的矿区范围内永吉县岔路河镇马屯村北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该矿山属于拟建矿山,矿产资源尚未开发利用,故资源储量未发生变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

序号 经度 纬度
4841917.56 42501667.87
4841772.48 42501695.73
4841849.29 42502013.94
4842238.96 42501855.85
4842208.83 42501739.96
4841962.28 42501826.44
* 281 256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32年    

起始价:9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4日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14日2023年04月27日     

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2023年04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报名方式:1、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2、申请人需携带资质审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交易事宜;3、如需竞价,请于2023年04月27日9.00时到703开标室进行;4、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5、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9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交易项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一)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的资质审查 竞买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90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90万元(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整数倍。 (五)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有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方式以公告规定为准。 现场竞价时如发生异议,以回放的现场影音资料为准,影音资料不能确定结果的,以主持人落槌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一)违约责任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1、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2、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4、采矿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6、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3、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永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4、矿产资源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对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竞得人投资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出让采矿权是竞得人在该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涉及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发展的道路进行建设,由于此项目出让周期短,矿山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要立即按照《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以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方(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300号) 审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⑴逾期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⑵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⑶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充分了解矿业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二)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三)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异议的处理,可拨打以下投诉咨询电话:矿业权交易委托方: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4296008、刘洪艳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3688337 沈闯 李季



本公告在永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