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发布时间 2023-02-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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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示文号:防采出公示〔2023〕1号)

根据《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上思枫宇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防城港市上思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21MAA7B18Y3L(1-1)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3年01月31日

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三、成交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防城港市上思县在妙镇百定矿区岜瑶山

面积:0.593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454552.00 36476720.00
2 2454625.00 36477085.00
3 2454566.00 36477142.00
4 2454437.00 36477114.00
5 2454344.00 36477081.00
6 2453958.00 36477446.00
7 2453464.00 36477633.00
8 2453246.00 36477332.00
9 2453510.00 36477110.00
10 2453709.00 36476940.00
11 2453954.00 36476884.00
12 2454121.00 36476940.00
13 2454231.00 36476867.00
14 2454238.00 36476709.00
15 2454267.00 36476674.00
* 476.45 295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2454552.00 36476720.00
2 2454625.00 36477085.00
3 2454566.00 36477142.00
4 2454437.00 36477114.00
5 2454344.00 36477081.00
6 2453958.00 36477446.00
7 2453464.00 36477633.00
8 2453246.00 36477332.00
9 2453510.00 36477110.00
10 2453709.00 36476940.00
11 2453954.00 36476884.00
12 2454121.00 36476940.00
13 2454231.00 36476867.00
14 2454238.00 36476709.00
15 2454267.00 36476674.00
* 476.45 295 1

资源储量:设计可利用的资源量为11767.99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6871.10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896.89万吨,详查;

开采标高: 476.45米至 295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的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设计可利用的资源量(控制 推断)为11767.99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6871.10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896.89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出让年限为24年(含基建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机械化组合台阶式开采作业,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露天采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受让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受让人(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前,需与上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协议,该采矿权土地复垦费用1574.826222 万元,恢复治理费用208.304741万元,竞得人须按《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预存,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按照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尽快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环保、土地、林草地、"三废"(废水、废渣、废气)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拟出让年限:24年    

起始价:2647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710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或预存相关费用后,携带采矿权新立登记材料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为放弃该采矿权,前期缴纳的相关费用(含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07日2023年02月20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0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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