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柳树沟一号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0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发布时间 2023-01-0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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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布自然资采挂[2023]1号)

布尔津县柳树沟一号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布自然资采挂[2023]1号

一、出让人

名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柳树沟一号砖瓦用粘土矿

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布尔津县也格孜托别乡行政区内

面积:0.04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5313648.371 29473126.547
2 5313538.770 29473397.183
3 5313386.089 29473333.586
4 5313526.520 29473075.910
* 480 458

资源储量:38.9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80米至 458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矿山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313648.371 29473126.547
2 5313538.770 29473397.183
3 5313386.089 29473333.586
4 5313526.520 29473075.910
* 480 458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5.5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2月23日     

地点本次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23年2月23日16点在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具体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出让采矿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公告为准,申请人于2023年2月8日前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或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2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新疆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17号联系方式:0906-6522035(二)交易平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 (三)挂牌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991-4846078 戴女士18690810501 金先生1994587199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相关挂牌文件后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8日18:00前按“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中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情况、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但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三)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不可预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果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县自然资源、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的,竞得人应执行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由布尔津县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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