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交通西南分公司昭通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2-12-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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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冶交通西南分公司昭通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4 个项目施工需要,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人) 对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进行 公开 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4

1.2供货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1.3计划供货期:20231-202412

昭通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需求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税率%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5000.00

13

2

商品混凝土

C20

m³

10000.00

13

3

商品混凝土

C25

m³

4000.00

13

4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18000.00

13

5

商品混凝土

C30抗渗P6

m³

12000.00

13

6

商品混凝土

C35

m³

5000.00

13

7

商品混凝土

C40

m³

5000.00

13

8

商品混凝土

C45

m³

5000.00

13

9

商品混凝土

C50

m³

3900.00

13

10

商品混凝土

C50抗渗P6

m³

1600.00

13

11

商品混凝土

C55

m³

500.00

13

合计

7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经销商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销售经营许可。

2.2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采购平台”)注册,并且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2.4投标人被中冶交通供应商考评为“D级”的、已列入中冶交通“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招标项目分 1 个标段招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3.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

3.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即标书费)售后不退。

3.3获取时间:2022121915:00——20231915:00

3.4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需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完成投标报名,并将标书费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4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标书费 投标人汇款后,将标书费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45418463@qq.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购买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4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标书费,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18030593797已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此项费用后,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账户名: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

账 号:110061668018800032982

3.5标书费汇款错误或重复汇入的,均属投标人企业各自行为,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50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4.2汇款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4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标书费分开缴纳,不得与标书费同一笔缴纳)。

账户名: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090520500120109187668

投标人汇款后,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45418463@qq.com.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硅基新化工园区有机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4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投标保证金),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18030593797已缴纳。

4.3为了便于保证金退还,请投标人单独填写《银行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回执扫描件一同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人应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五矿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填报网上投标报价、相关说明内容,同时必须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纸质版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应为PDF格式,如文件过大,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严禁使用图片格式,严禁单页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不一致时,则将以网上投标报价为准。

5.4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如遇节假日需提前)下午16:00前,将按规定密封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或寄达至招标人。

5.5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包装及密封:所有密封采用封条,封条上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参照此条执行)。

5.6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1915时整,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7如要求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规定时间递交或寄达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31915时整

6.2开标地点

主会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分会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麟凤路昭通鑫华黄冈小学东侧约230米 中冶交通昭通项目总承包部

6.3本次招标项目采取 在线开标 方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及参会方式,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提前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对不参与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无告知开标情况义务。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7.2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际银座C19

7.3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王华伟1803059379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鹏先 15942765144

联系邮箱:345418463@qq.com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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