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出让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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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10-2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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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潮公易网【矿】(2022)01号)
采矿权网上公开交易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潮州市公共交易中心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潮州市公共交易中心
场所:潮州市公共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仙岩村矿区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仙岩村
面积:0.396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615113.21 | 39478626.06 |
2 | 2615410.01 | 39478626.06 |
3 | 2615548.41 | 39479127.76 |
4 | 2615643.31 | 39479260.46 |
5 | 2615501.31 | 39479536.91 |
6 | 2615386.89 | 39479530.95 |
7 | 2615296.51 | 39479477.26 |
8 | 2615274.92 | 39479334.05 |
9 | 2614839.01 | 39478883.16 |
* | 201.23 | 10 |
资源储量:保有资源量为558.53万立方米,其中:查明控制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184.73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为194.97万立方米。查明控制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矿石量58.59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为120.2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01.23米至 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为空白区新设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筑用砂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要求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2615113.21 | 39478626.06 |
2 | 2615410.01 | 39478626.06 |
3 | 2615548.41 | 39479127.76 |
4 | 2615643.31 | 39479260.46 |
5 | 2615501.31 | 39479536.91 |
6 | 2615386.89 | 39479530.95 |
7 | 2615296.51 | 39479477.26 |
8 | 2615274.92 | 39479334.05 |
9 | 2614839.01 | 39478883.16 |
* | 201.23 | 1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2年
起始价:3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国土、矿产)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国土、矿产)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4.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挂牌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01日
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价。报价时间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参与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网上交易出让仅为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它权利,矿山建设、用地用林、电力线路迁移等事宜和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竞得人自行理顺与有关部门以及当地村民的关系,自行承担有关租用土地、青苗、村道、村民饮用水、坟墓、房屋搬迁等补偿费用,如竞得人因矿区所在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无法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涉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的,采矿权竞得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风险性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采矿权简介仅作参考,建议竞买意向人到采矿权出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客观参与竞买,费用自理。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发展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矿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服从,并由决定机关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五)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矿山开采、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潮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潮州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