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三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湖北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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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09-0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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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7)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贺胜桥镇,在贺胜村花台附近与107国道江夏段对接,终点位于汀泗桥镇西侧双港桥桥头,与107国道赤壁段起点对接,路线全长36.84km,其中改建段1.9km,新建段34.94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全线共设大桥3655m/10座,中桥336m/5座,涵洞、通道107道。建设期36个月,养护期60个月,设计概算约13.9954亿(含征拆费用),建安费约10.1亿。
2.2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同时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共1类物资:沥青混凝土,共计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09月9日下午14时0分至2022年09月2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购买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
4.3标书费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4.3.1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
账 号:42050169600800000394
备 注: 购买中交四公局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招标文件。
4.3.2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574778355@qq.com邮箱,并致电联系人(龚女士:13886334719),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付款凭证发送及电话通知请在2022年9月 20日下午15时30分前完成,否则因售标节点结束导致招标人无法为投标人开通下载权限,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对已递交的标书费,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 年9月21日9时0分至2022年9月30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2 年9月30日上午1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empm.ccccltd.cn/PMS/上发布。
附表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包件号 | 备注 |
03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SBS | t | 76881.52 | 2022.10.01 | 施工现场 | BJ1 | 不含沥青的费用 |
04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t | 14097.60 | 不含沥青的费用 | |||
05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C | t | 135763.20 | 不含沥青的费用 | |||
小计 | | | 226742.32 | | | | |
备注:1.本招标的沥青混凝土是除沥青外的所有材料及加工、运杂费等(沥青由招标人提供)。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安大道189号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龚女士
电 话: 13886334719
传 真:
电子邮件:574778355@qq.com
网 址: http://empm.ccccltd.cn/PMS/
2022年9月9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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