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基础分局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3-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3-25 开标时间 2022-03-2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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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2-220017

一、     项目概况

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项目位于巩义市米河镇。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开挖及疏浚工程、新建、重建防洪墙工程、主槽边坡及墙脚护砌工程等。其中:土方开挖104.43万方;土方回填12.82万方;浆砌石挡墙6.78万方;浆砌石护坡3.82万方;格宾石笼1.60万方;导流沟开挖回填2.51万方;施工便道4km。

二、询比价范围

1、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所需混凝土。本次招标为公开询比价。

2、本次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1

商品混凝土

C25

立方米

3500

2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4500


合计




3、交货时间:2022年3月29日。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5、商品混凝土技术参数和技术标准:报价方所提供的混凝土技术标准均应符合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T50010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2018;有检测合格报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及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以及销售的资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及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的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2份,且单项业绩不小于2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及相关供货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出账,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2、金额: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未中标的的投标人及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五、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3月24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询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函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无需现场递交。

2、逾期递交询价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ec.powerchina.cn)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邮编:450001

联 系 人:周粉英

电    话:0371-55158720

现场联系人:李鹏

电    话:17639812211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55159183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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