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2-2023年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辽宁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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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2-1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27 | 开标时间 | 2021-12-27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西昌攀新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2-
2023 年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2-2023 年商品混凝土采购。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送货通知后,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质,具有预拌混凝土专
业承包资质(若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具备该项资质也视同投标人具备该项资质,但须附天眼查股权关
系网络截图),企业注册资本≥500 万元,启信宝查询投标人之间及其董(事)监(事)高(经理层)不
存在相互交叉持股、相互交叉任职情况。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12-17 13:00 至 2021-12-27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2-27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攀新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委托单位地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经办人邮编}$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刘宇东 联 系 人: 秦小峰
电 话: 18090698367 电 话: 0812-3381971
传 真: ${经办人传真}$ 传 真: ${项目经理传真}$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按现行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须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每车混凝土须附计量单,每批次混凝土
须附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单次供货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支付该批次混凝
土含税总金额 5%的质量违约金。当质量问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人有权按照
全额损失向中标人索赔。
偏离:投标人报价时若对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交货期或其他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有偏离,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有偏离的项目进行说明,若投标文件中无说明,则视为投标人认可招标人的
相关要求。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送货通知后,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货至指定地点。若单批次供货的混凝土因
供货超时影响现场施工进度,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中标人须支付该批次混凝土含税总金额 5%的供货
超期违约金。当供货超期问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人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中标
人索赔。
验收:中标人提供每批次供货混凝土的 28 天强度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结算:
1、招标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时间、供货量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结算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2、本项目的中标价格为基准价格,结算价格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商品混凝
土信息价进行上下浮动。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a=四川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西昌市商品混凝土当期(2021 年 10 月)信息价,
为 C15:433.63,C20:446.9,C25:460.18,C30:473.45,C30 P6 抗渗:500,C30 P8 抗渗:
504.42;
b=收货当日四川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西昌市商品混凝土当期信息价;
x=中标价格;
y=实际供货数量;
z=结算金额;
当|(b-a)|/a≤5%时,z=∑x×y;
当(b-a)/a>5%时,z=∑[1 ((b-a)/a-5%)]×x×y;
当(a-b)/a>5%时,z=∑[1-((a-b)/a-5%)]×x×y。
3、该项目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即预估合同总金额)。
商务要求: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物资明细表报在最高限价基础上的下浮比例,同时报按此下浮比例计算的单价及总价
(单价、总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超过两位的数字评标时直接舍去),报价不含税,含运费。
2、投标人的单项报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同时单价及总价的下浮比例必须一致。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含税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不保留小数点,四
舍五入收整,银行转账支付),若中标人仍有尚未支付的货款,可将未支付货款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
同执行完毕后,银行转账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由未支付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再次转为待付货款。
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完结算后,当月挂账、次月付款。
2、支付 6 个月非国股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支付现款则按照不低于甲方同期公布的《商业汇票贴现参考
利率》中定价基准票据贴息率收取贴息,若支付国股银行承兑汇票则按照不低于甲方同期公布的《商业汇
票贴现参考利率》中实际支付票据种类与定价基准票据的贴息率差额收取贴息。
3、贴息折算在货款中扣除并开具服务发票,贴息计算日期以支付结算日期为准。实际支付汇票到期日与
180 天比差异 30 天内免贴息,超出此时限全时段计算贴息。
合同签订要求:
1、该项目的合同执行期限为: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或结算总金额达到预估合同
总金额的 95%-100%的时间为止,以上述两个时间先到者为合同执行期限。
2、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合同签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 采购附件
商混合同范本.doc;廉洁合同范本.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本项目的《项目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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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29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