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山西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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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2-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24 | 开标时间 | 2021-12-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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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晋城晋富苑B地块团购房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 2021-5-晋城-06(商品混凝土)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位于青山街以南、珏山路以东、环丹路以西、连理街以北,主要包括12栋建筑单体和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20.34万㎡。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用于晋福苑(B区)项目6#、7#、8#、9#、10#、11#、12#、13#、15#、16#、17#、18#楼的结构和地库施工)。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1年12月06日9时至2021年12月15日9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 2021年12月06日9时至2021年12月15日9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标书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12月14日12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于2021年12月14日12时前将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转账。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购买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芳星园支行 帐 号:320762350644 税 号:911101015621420356 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354364650@qq.com(标书款)电话0105994154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4日9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24日9时止, 2021年12月24日9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晋城市丹河新城晋福苑居住小区(B区) 开户行:工商银行晋城市泽州支行 账户: 0506 0294 3920 010 9867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杜兴旺 联系电话:15010032157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15313173757 招标物资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以一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工行E信等非现方式进行支付(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月25日前办理结算支付。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已结算金额的80%,剩余17%在每期结算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付款时间在结算单审批完成后30日内支付。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甲方支付现金(银行转账),应在货款中扣除贴息费用,贴息率由双方协商。 2、每期的结算货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在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无息支付。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杜兴旺 联系电话:15010032157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15313173757 中国交建项目 2021年12 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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