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一公司西干渠工程第五标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11-25 开标时间 2021-11-2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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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干渠工程第五标项目经理部

水泥询比价函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1/012-21185

因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干渠工程第五标项目经理部工程项目需要,我公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水泥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递交。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1

水泥

(袋装)

P.O42.5

12000

2021.11-2022.5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西干渠五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2

水泥

(散装)

P.O42.5

3000

2021.11-2022.6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西干渠五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合计

15000

 

 

备注:1、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合同满足的水泥品牌:青海互助金圆水泥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3、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1年11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预计为2022年6月),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西干渠五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5、交货状况及条件:根据招标人材料计划分批供应,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在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6、质量标准或要求:供方提供的水泥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需要材料原材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要求材料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可靠、稳定。

7、资质要求:

7.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7.2.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7.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7.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报价要求

综合交货单价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交货单价(A)=网报行情价(B) 固定浮动额(C) [上浮( )/下浮(-)];

综合交货单价(A):已包括货物生产成本、价外费用、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保险费、运杂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卸车前的一切费用,不含卸车费。

网报行情价(B):按交货当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青海西宁互助金圆P.O42.5水泥信息价 固定浮动额结算。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到货按上一个工作日信息价执行。

固定浮动额(C):指投标人在投标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 ),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浮动额为供需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不作调整。

报价中的数量是询价人根据工程概况估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上述数量存在偏差,且使用方需要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批采购,报价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费用等事宜。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若为代理商中标,该价格中还包括代理费用及相应税金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供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水泥磅单(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到需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一式肆份,需方三份,供方一份)。

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供方于结算后本月20日前开具本期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手续;供方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当月付款不低于结算挂账总额的50%。

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按照按供货总金额的5%计算扣除,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供方。

因需方资金问题资金未到账,供方体谅需方,并继续保证供应。需方资金到位后及时向供方支付。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科技路16号

送达方式: 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联 系 人:王女士 黄先生

电 话:029—33417167??? 13031372079

六、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33415891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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