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1年10月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书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苏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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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0-2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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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环节:投标 标题: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1年10月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书 内容: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1年10月混凝土采购招标补遗书 (编号:02号) 各投标人: 关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1年10月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JYGJ-NJGS-2021106,为确保此次招标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3.2 投标报价”修改为: 3.2.2 投标报价为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基准价(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 (1)定价模式:浮动价。投标报价=基准价±综合费用( 为上浮、-为下浮) (2)基准价:以《长沙建设造价》2021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相关混凝土对应的的税前单价*1.13的含税单价为基准价,各型号混凝土基准价如下:
(3)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增值税税金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考查施工现场,运输路线及施工现场存放料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不因实际供应品牌发生变化而调整综合费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3.2.3 结算方式: (1)结算价=到货当期对应月份对应同规格混凝土信息价(不含税)*基准比值*1.13,基准比值=投标报价(不含税)/基准价(不含税) (2)每月11日为结算日,投标人于每月11日前凭供货凭证到招标人处办理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所供材料月度结算,并向招标人开具当月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人在双方办理完月度结算并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内支付货款的80%,3个月内支付货款的17%,剩余3%在项目完工半年内无息付清,付款方式采用12个月账期的建行E信通、银行承兑等银行产品支付。其中建行E信通年化利率不高于3.85%,银行承兑等产品年化利率不高于3.1%,贴息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因投标方资金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供应货物影响现场施工,对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归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我方资金紧张,投标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同意不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