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散装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重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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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0-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0-28 | 开标时间 | 2021-10-2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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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重庆合川至璧山至江津高速公路已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建重庆铁发双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散装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线路全长13.541km,工期48个月,概算金额11.65亿,线路等级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段内路基长度7900m,路基挖方43.1297万方,填方199.2841万方,桥梁共3座总长2737.5m,其中500m以下大桥1座,1000m以上特大桥2座。设计时速80km/h,本标段内不良地质主要为危岩、滑坡、地下采空区、岩溶等。桥梁:油溪长江大桥1170m(2x40 760 4x40 4x40m,主跨采用760m钢箱悬索桥);水井湾特大桥1131.5m(7*(4*40)m);大田坎大桥436m(6*30 6*30m);互通立交2处、停车场1座。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 站 | 收货人 | 包件售价(元) | 备注 | |
SN-01 | 散装水泥 | P.O 42.5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业主要求 | 吨 | 10000 |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和油溪镇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 0 | 过磅结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华新参天水泥或者是冀东水泥。
3.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明确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5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不得存在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2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654293187@qq.com。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1年10月13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在2021年10月13日20: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8时至9时,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部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以招标机构账户收到为准)。
6.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名称: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合璧津高速公路土建五标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 18623052272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