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2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10-11 开标时间 2021-10-1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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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10929001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其工程实施范围包括3条临时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其中浦新路(珍珠南路-兴浦路)段,道路全长约1455米,道路宽度4-6米;浦滨路连接线(浦斌路-兴浦路)段,道路全长74米,道路宽7米;兴浦路(浦斌路-临江路)段,道路全长约1630米,道路宽5.5-6米;兴浦路停车场西侧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约2300平发米;铁北停车场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约3500平方米。 招标采购内容:采购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约3115吨,改性沥青SBS-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038吨,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015吨,1cm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约18500平方米,乳化沥青油(填缝用)2T,沥青下封层油10000平方米,沥青粘层油100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浦口火车站片区滨江岸线环境整治配套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磋商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磋商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完工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时间、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我司承诺应急或特殊情况下1小时内响应需求;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29 09:00到2021-10-09 17:00

获取方式: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580523709@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售价:500元(支付宝账号:18352058855@163.com),备注项目及单位简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1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1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318室

七、其他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交货期:采购人采购货物时,需至少提前一周以邮件或传真通知供应商具体供货数量,以便供应商提前安排运输车辆,及时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小时内确认,并于7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工程地点。
4、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5、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沥青的生产、运输以及沥青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摊铺)等工作。本项目所提供的沥青混凝土必须为新料,禁止用再生料。
6、质保期:1年。
7、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网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江北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58535726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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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8层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18115162105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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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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